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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教育”不可无
引用本文:蓝长波,张舜卿.“惩罚教育”不可无[J].小学教学设计,2005(16).
作者姓名:蓝长波  张舜卿
作者单位:福建省屏南县甘棠中心小学 (蓝长波),福建省屏南县甘棠中心小学(张舜卿)
摘    要:目前人们对孩子普遍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孩子应“夸”而不应“罚”。我认为应该立即对这种行为大声喊“停”,因为完整的教育不应光有“赏识”而无“惩罚”。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三字经》里也说“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由此可见,传统教育倡导“严”,这“严”就是我现在所提倡的“惩罚”教育的依据。当然,我所说的“惩罚教育”绝没有丁点体罚的意思。“惩罚教育”实际上是“民主与法制”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比如:值日生李东没把值日工作做好,按班规要补扫一天。这种“惩罚”会使学生们体会到“公平、公正”,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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