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特点及其完善——以法律诊所教育的借鉴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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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清宇,王晓萍.试论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特点及其完善——以法律诊所教育的借鉴为视角[J].教育教学论坛,20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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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清宇 王晓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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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大学,甘肃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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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兰州大学2012年教学研究项目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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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模拟法庭是学生通过模拟司法审判将法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过程,但模拟法庭在实践性教学中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法律诊所起源于美国,因其突出的实践特点被看做培养学生实务能力、获取法律经验的有效途径及方法,学生在接待当事人、起诉、受理、答辩等案件处理过程中真正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因为模拟法庭的可操作性更强,也更有普适性,所以不断探索将法律诊所的优势借鉴到模拟法庭教学法中,共同致力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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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诊所 模拟法庭 实践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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