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权物权化的法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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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念东,张春霞.林地使用权物权化的法学分析[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3(2):5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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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念东 张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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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闽江学院管理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2]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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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社科联规划项目:《私有林补贴制度研究》(2007B2103); 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非公有制林业激励机制研究——以福建省为例》(2010R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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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以物权理论来规范林地承包经营制度。集体林权物权化是回应现实诉求,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内在要求。推进集体林地使用权物权化的措施是:赋予林农排他的林地占有权;落实林地使用权物权的经营权和处置权;确保林地使用权人的收益权;完善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赋予林地、林木使用权以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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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地使用权 林权 物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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