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种教学途径 培养学生法律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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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明华.通过多种教学途径 培养学生法律意识[J].职教通讯(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2(2):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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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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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施明华(江苏省扬州农业学校,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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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法律具有概念的抽象性、推理的逻辑性、应用的广泛性和知识的系统性等特点,所以在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抽象意识、推理意识、应用意识和整体意识,从而形成一种法律意识。1.通过概念的教学培养抽象意识概念具有抽象性,法律中的概念也不例外。不过,每一个抽象的概念,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其原型,因此,在进行概念教学时,要进行原型启发。如,讲“法人”时,首先可以从具体的法人入手,从中概括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特征,并适当介绍法人制度的产生与发展。这样既可以使学生理解概念,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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