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治外法权与在华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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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晓军.试论治外法权与在华外报[J].现代传播,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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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晓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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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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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外国人在华创办报刊,本应纳入到中方的管辖范围.但是由于治外法权的存在,晚清以来,外国人在中国创办的报刊享受特权,不受中方管理.这实际上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为此,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为收回外人在华报刊的管理权进行过努力.通过对外国人在华办报的历史考察,我们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废除治外法权,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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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治外法权 在华外报 大清报律 新闻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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