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法制节目的五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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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电视法制节目的五大问题[J].现代传播,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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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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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闻大学》(2001.夏)发表徐寿松的文章,对目前电视法制节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分析: 1.指导思想:是义务观念还是权利义务观念?目前大多数节目存在的问题是重法律作为“绳索”的一面,即法律的惩戒功能的宣传,轻法律作为“利剑”的一面,即法律的护卫功能的教育、今后应大量选择公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从而培养人们以权利义务观念为核心的法律意识。 2.品位问题:是猎奇还是弘法?目前的趋向有二:一是为追求收视率,无遮拦、无节制地用案中角色来说案件新闻,最典型的做法是讲述“罪犯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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