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行政补偿原则与范围的不充分性——从比较法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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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小庆.试论我国行政补偿原则与范围的不充分性——从比较法的视角[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4(6):7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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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小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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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江西,3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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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补偿的规范化体现对政府权力的规制及公民权利的保障,行政补偿范围是行政补偿制度的核心要素。当前我国由行政补偿原则、范围的不充分性引发的公权与私权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发达国家对合法行政行为的补偿范围体现了广泛性、充分性。比较中外行政补偿范围的充分性,在行政行为的范围、权益的内容范围及损失范围等方面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是构建我国完备行政补偿制度的未来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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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补偿 原则与范围 不充分性 比较 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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