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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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留虎.诊所法律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11):11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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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留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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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庆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安徽安庆,246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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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法律教育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而且有些基本问题是法学院及教师不能解决的,如法律诊所活动的经费、法律诊所学生的身份、法律诊所教师的责任问题.但这些基本问题从立法层面却很容易解决,如法律赋予法律诊所具有法人资格,允许诊所教师律师有偿办理非援助案件,赋予诊所学生具有"学生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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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法律教育 传统法学教育 法律诊所 诊所法律教育 责任问题 法人资格 案件 援助 律师 律赋 立法层面 身份 培养学生 活动 法律诊所 教师 传统法学教育 存在 意义 职业道德 职业技能 |
文章编号: | 1004-3985(2007)11-011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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