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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新闻记者的责任意识——以“3.23恶性杀人案件”报道为例
引用本文:包剑武.突发事件与新闻记者的责任意识——以“3.23恶性杀人案件”报道为例[J].报刊之友,2010(8):105-107.
作者姓名:包剑武
作者单位:南平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心
摘    要: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造成8死5重伤的惨剧。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终审裁定凶犯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8日,正义的枪声响起,郑民生被依法执行枪决。

关 键 词:杀人案件  责任意识  新闻记者  突发事件  恶性  高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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