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与新闻记者的责任意识——以“3.23恶性杀人案件”报道为例 |
| |
引用本文: | 包剑武.突发事件与新闻记者的责任意识——以“3.23恶性杀人案件”报道为例[J].报刊之友,2010(8):105-107. |
| |
作者姓名: | 包剑武 |
| |
作者单位: | 南平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心 |
| |
摘 要: | 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造成8死5重伤的惨剧。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终审裁定凶犯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8日,正义的枪声响起,郑民生被依法执行枪决。
|
关 键 词: | 杀人案件 责任意识 新闻记者 突发事件 恶性 高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2010年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