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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追及效力的限制
引用本文:苗滋滨,李勇锋.论物权追及效力的限制[J].大观周刊,2011(36):28-28.
作者姓名:苗滋滨  李勇锋
作者单位:[1]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河南焦作454150 [2]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河南焦作454150
摘    要:物权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都不能妨碍物权人权力的行使,物权人可以向任何占有其物的人主张权利。物权是绝对权,其权力无须借助他人的配合即可实现,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必须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

关 键 词:物权  效力  标的物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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