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光"惩"不"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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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必中,杨静.切勿光"惩"不"戒"[J].基础教育研究,2003(10):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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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必中 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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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射阳县临海农场中心小学,224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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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需要惩戒这是不争的事实。放眼美国、新加坡等国家,他们的教育惩戒是有板有眼、上纲上线的。大教育家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合理合法的惩罚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而惩罚带来的警戒作用才是惩罚教育的真正目的。留美博士黄全愈在《家庭教育在美国》一书中谈到惩罚的原则时说,“惩罚的目的是警示孩子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是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而是为教育孩子而惩罚孩子。换一句话说,惩罚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这又让我想起新加坡一位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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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戒教育 教育手段 家庭教育 教育机智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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