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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州县文书、档案工作者刍议
引用本文:陈晓敏.清朝州县文书、档案工作者刍议[J].山东档案,2003(5):6-8.
作者姓名:陈晓敏
作者单位: 
摘    要:友、经承和代书被泛称为书吏,他们在清朝各级官府承担着问律援例及日常文书、档案工作,以今人的眼光看,他们即是官府中的文书、档案工作者。在中国封建史上,由少数民族统治全国的朝代并不多,清朝是其中之一,其官僚非起家科举,而是以恩荫保举得官,更有捐纳买得者,此辈于法令章程本不谙习,于千变万化的例案之间更是跬步难举,于是各级官府的官员在处理日常政务中十分依倚书吏,使之成为主官的智囊、左右手,书吏则借机把持案卷,营私舞弊,更有一等积棍,名曰“缺主”,从而使清代书吏问题较之各朝更为突出,此乃清代文书、档案工作的一大特色。但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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