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监护制度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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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红英.试论我国监护制度之完善[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4):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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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红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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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纺织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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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监护制度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和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其实质是对民事行为能力残缺的补充。监护制度创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中,虽对我国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保护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民法通则》内容过于简单、抽象,监护制度存在着不少缺陷,这既不利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为了更好的实现监护制度的目的,文章分析了我国监护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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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护制度 民事法律制度 监护人 监护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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