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应做到“五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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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春昌.“师爱”应做到“五要”[J].辽宁教育研究,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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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春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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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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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师爱是一种崇高而又纯洁的情感,具有鲜明的教育性特点,以下“五要”应是对“师爱”的最基本的要求:1.爱要真。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应是发自内心的、无私的、真挚的爱。这是一种在对人类后代的本能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学生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国家和人类前途高度负责的具有高尚道德人格层次的爱,既带有浓烈的情感色彩,又有强大的理性力量,是两者的完美结合。教师对学生真挚的、理性的热爱,才能激发学生对教师的真情,促使他们形成“向师性”,产生并强化他们与教师交往的愿望,从而真正起到教育感染学生的作用。相反地,如果教师对学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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