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命名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等335所体校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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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2]18号),经各级体校自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复评和国家体育总局统评并公示后,决定命名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等335所体校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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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运动学校 国家体育总局 人才基地 什刹海 北京市 体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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