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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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正涛,李潇.环境权若干问题研究[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6(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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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正涛 李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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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大连竞业律师事务所,辽宁,大连,116000 2.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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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权”实质为公法上的权利而非私法上的权利。环境权应是一个类概念,不仅包括道德上折环境权,也包括制定环境法中其他主体在环境方面的权利。环境立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环境主体不同应包括宪法上的公民环境权,法律上的公民环境权,政府环境权和企业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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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立法 公民环境权 政府环境权 企业环境权 |
文章编号: | 1001-6597(2000)02-0012-16 |
修稿时间: | 1999年11月12 |
A Study of the Environment Right and Other Probl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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