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育行政部门应如何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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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俭,郭涛.浅谈教育行政部门应如何依法行政[J].岱宗学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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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俭 郭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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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泰安市教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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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对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一度出现的崇尚人治的法律虚无主义现象作了深刻的批判,他指出:过去我们“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6页)他进而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一系列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精辟论述,不但确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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