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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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德林,张馨.略论中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7(2):8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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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德林 张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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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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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听证制度在中国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所起的作用也十分明显。但是,目前中国行政听证制度也存在一些严重的不足。因此,应该扩大行政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赋予听证会主持人以中立、客观的地位,保证听证活动公正、公平;应该公平、公正、合理地选择听证代表;听证结果应该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具有约束力;应该制定全国较为统一的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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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 听证制度 程序 |
文章编号: | 1671-7023(2003)02-0080-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25 |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Inadequacies and Perfection of Administrative Hearing System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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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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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administrative hearing system proced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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