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每一个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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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东旭.保障每一个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J].吉林教育,2011(Z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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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东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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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岭县大兴镇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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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使义务教育法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国家为主,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共同保障的原则,在这四个保障主体中,学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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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法 教职工 学校 家庭 学生流失 权利 保障 班主任 流失生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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