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权利救济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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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晓娥.论大学生权利救济实现[J].江西教育科研,2011(3):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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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晓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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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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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学生权利状况及实现程度是衡量"教育法治"的一个重要尺度。当前大学生权利救济实现不够充分,其状况不容乐观,适时探究大学生权利救济实现问题意义重大。笔者提出在现有体制框架外,适时构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大学生权益保护组织,其作用在于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及受到不法侵害后进行有效救济,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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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生 权利救济 权益保护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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