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改革设想 |
| |
引用本文: | 黄晓辉.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上的改革设想[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
| |
作者姓名: | 黄晓辉 |
| |
作者单位: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
| |
基金项目: | 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多数民主”与“共识民主”中国家权力监控机制比较研究》的中期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07B068) |
| |
摘 要: |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法律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意义的审查和处理。在我国,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的关键是解决同体监督和无暇监督的难题。为此,本文建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实行两权分立,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即建立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平行的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专司解释宪法和违宪审查之职权。
|
关 键 词: | 违宪审查 宪法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