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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审级改革的内容和启示
引用本文:李红英,汪远忠.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审级改革的内容和启示[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29(1):38-39.
作者姓名:李红英  汪远忠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着手进行民事审级制度改革.确立了三级三审制,并且建立了法律审制度,通过对历史的回顾,以期为当代中国改革民事审级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关 键 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民事审级制度  三级三审制  法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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