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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行政法律”教学方法的缺陷及其对策新探
引用本文:彭水兰,陆春燕.高职“行政法律”教学方法的缺陷及其对策新探[J].教育与职业,2012(15):150-151.
作者姓名:彭水兰  陆春燕
作者单位: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教学法在高职《行政法律》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JXJG-10-38-1)
摘    要:文章在剖析当前高职"行政法律"教学方法缺陷的基础上,改变传统的课堂讲授法,突破案例教学法的局限,首次将项目教学法应用于高职"行政法律"教学,培养了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真正提高了教学质量。

关 键 词:高职  行政法律  项目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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