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叶剑英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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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劲敏.浅谈叶剑英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思想[J].嘉应学院学报,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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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劲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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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正确理解两者的关系,叶剑英站在建设四化这个经济基础的高度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科学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这种法律和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它们是人民制定的,代表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最高利益,人民必须遵守和执行。门它们一定要有极大的权威.只有经过法律程序才能修改,绝不能以任何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为转移。门检察机关和法院一定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问一定要有一大批无畏的不怕以身殉职的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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