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了关于两位浙大老师学术不端的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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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来信.反映贺海波、吴理茂等人的论文可能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认真研究了调查报告和相关材料,认为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标注科学基金资助(NO30500661)的文章存在恶性学术不端行为.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吴理茂作为基金项目负责人和上述论文的通讯作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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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学术 老师 项目负责人 调查报告 基金资助 资助工作 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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