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民国时期的“身份证”进了荆门市档案馆 |
| |
摘 要: |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档案馆从民间征集到两张荆门县政府于民国时期颁发的身份证。身份证上印有持有人指纹,用来防伪。两证为棉皮纸单面印制,长13厘米,宽9厘米,题头“身份证”下的内容是:荆门县雷田乡第四保四甲,持证人姓名分别为官立彪、官大香,性别都为男;官立彪时年55岁,官大香11岁,职业为农。据了解,持证人系父子关系。发证日期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十二月五日。证件的二分之一处盖有“荆门县政府”红色大印。从《荆门市志》上了解到,身份证上所填雷田乡为1946年荆门县所设37个乡(镇)之一,
|
关 键 词: | 民国时期 市档案馆 荆门市 身份证 父子关系 县政府 湖北省 持有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