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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课程”理念与公民课程的建构
引用本文:叶飞.“协商课程”理念与公民课程的建构[J].江西教育科研,2014(4):95-98.
作者姓名:叶飞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治理’视域下的公民教育建构研究”(13YJC880097);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公共交往与学校公民教育的实践策略研究”(EEA110340)
摘    要:"协商课程"理念倡导教师与学生在课程活动中的协商对话,它通过对学生的"赋权",引导学生参与到课程的设置、开发、实施以及评价等过程之中,从而促进课程权力的均衡分配。"协商课程"理念通过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平等协商,可以保障学生的课程权力和公民权利,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公民品质,提升公民教育的效果。因此,公民教育有必要以协商课程理念为重要基础,建构以公民课程和品德课程为核心的协商课程机制,发挥课程生活的隐性的公民教育功能,以此来提升公民教育的公共性与民主性,使公民课程真正以公共价值原则为导向,最终促进学生的公民品质和公共精神的发展。

关 键 词:公共协商  协商课程  公民课程  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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