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学生伤害事故中教育机构的注意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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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建义.常见学生伤害事故中教育机构的注意义务[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3(2):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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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建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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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常州,21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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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SJD8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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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玩耍打闹、运动伤、拥挤踩踏是最为常见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对预防此三类事故应当履行注意义务.确定注意义务的标准在英美法律体系中就是所谓的“合理人”标准,注意义务的具体来源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性规范、合同或委托、常理和习惯、先行行为等.对于学生玩耍打闹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安全监管义务,但以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为限;对于体育教学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确保场地、器材符合安全标准,教师的教学行为满足保障学生安全的通常要求;对于拥挤踩踏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教育机构应当确保楼道通行条件符合安全标准,安排人员引导学生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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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 过错 注意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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