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性阳性检测结果科学性的法律挑战———基于国际体育仲裁院案例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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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彬龄.兴奋性阳性检测结果科学性的法律挑战———基于国际体育仲裁院案例的考察[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3,28(5):396-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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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彬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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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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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CFX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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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近年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案例来看,运动员主要从检测方法的科学性、阳性检测结果判定标准的科学性、检测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发起挑战,以求推翻阳性检测结果。其中,新检测方法可靠性的证明责任、检测资料未公开可否构成推翻检测结果的理由、阳性检测结果判定标准的设定是否科学、标准的确切意思、新的判定标准如何适用、程序的违反是否能导致阳性检测结果、检测是否具有再现性等是最常见的争议点。总的来看,国际体育仲裁院体现出了对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的支持鼓励、对检测技术和方法审查更为谨慎、对检测的不透明性较宽容的态度。这些案例启示,反兴奋剂机构应该对检测更为细致、加大检测资料的透明度、减轻运动员的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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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测结果 兴奋剂 体育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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