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行政救济制度对我们的启示与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张铁军,王海蛟,李凯瑞.英美行政救济制度对我们的启示与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8(4):117-119. |
| |
作者姓名: | 张铁军 王海蛟 李凯瑞 |
| |
作者单位: | 1. 河北保定中兴汽车有限公司 2.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
| |
摘 要: | 在英国,行政裁判所承担了大量的行政裁决工作,同样,美国的部分行政机关也拥有行政裁判权利。这两个国家的行政司法化趋势对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有很多启发。行政复议不应仅限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制度,而应使它成为一项中立的、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司法机关的审判压力,另一方面方便于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关 键 词: | 行政救济 行政裁判所 行政裁决 行政法官 行政复议 |
文章编号: | 1008-6471(2006)04-0117-03 |
收稿时间: | 2006-06-20 |
修稿时间: | 2006年6月20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