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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学业评价权及其司法审查
引用本文:姜国平.论高校学业评价权及其司法审查[J].江苏高教,2011(1).
作者姓名:姜国平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浙江,金华,321004
基金项目: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研究”(课题编号07JA880041)
摘    要:高校学业评价权是一种以学术权力为主、行政权力为辅的权力。学业评价权体现了教育目的性的特殊部分社会性特质,学生与学校之间是一种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学业评价行为产生间接的法律效果。学业评价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司法应进行有限审查,不审查专业问题,对法律问题进行程序审查。在司法介入时机上,可以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起到间接审查学业评价行为的作用。

关 键 词:学业评价权  学术权力  特别权力关系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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