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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实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缺位与完善
引用本文:曹晓谦.论司法实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缺位与完善[J].华章,2012(29).
作者姓名:曹晓谦
作者单位: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张家港学院,江苏张家港,215600
摘    要:和谐社会是社会诸要素融洽整合与协调发展的理想状态,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构建.我国现在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发展时期,各种矛盾纠纷十分突出,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很突出的问题.通过对当今司法实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缺位和完善进行一些分析与探究,能为建设我们的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思考.

关 键 词:司法实践  依法治国  和谐社会  缺位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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