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有答 |
| |
引用本文: | 王改娇.有问有答[J].山西档案,2005(5). |
| |
作者姓名: | 王改娇 |
| |
摘 要: | ■在企业内部档案交接中,发现有的部门文件不加盖部门章,只有该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该文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可作为原件?请问档案人员变动需办理何种移交手续?答:企业内部档案交接中,交接文据上是否必须加盖部门章,国家关于这方面规定不太明确。2002年,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颁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七条仅规定了“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在第五条企业档案部门的职责中要求“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