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汪伦是“县令”不是“村民”
引用本文:宋子伟.汪伦是“县令”不是“村民”[J].语文知识,2001(2):44-44.
作者姓名:宋子伟
作者单位:江苏锡山玉祁中学
摘    要:“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写的一首《赠汪伦》的诗,可谓脍炙人口。历代一些注家把汪伦说为“村民”,是一位普通的劳动人民,也有人以此诗为例,来说明李白与劳动人民有深厚的感情。其实,汪伦不是“村民”,而是唐代的一位名士,并且还当过“县令”。

关 键 词:汪伦  “县令“  “村民“  《赠汪伦》  李白  唐诗  文学研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