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伦是“县令”不是“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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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子伟.汪伦是“县令”不是“村民”[J].语文知识,2001(2):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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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子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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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锡山玉祁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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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写的一首《赠汪伦》的诗,可谓脍炙人口。历代一些注家把汪伦说为“村民”,是一位普通的劳动人民,也有人以此诗为例,来说明李白与劳动人民有深厚的感情。其实,汪伦不是“村民”,而是唐代的一位名士,并且还当过“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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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汪伦 “县令“ “村民“ 《赠汪伦》 李白 唐诗 文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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