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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嵘《诗品》所评之“凄怨"诗——以李陵、秦嘉徐淑诗为例
引用本文:涂敏华.钟嵘《诗品》所评之“凄怨"诗——以李陵、秦嘉徐淑诗为例[J].东南传播,2006(3).
作者姓名:涂敏华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正>以“怨”言诗是中国诗学中一个重要传统。古人对作为诗学批评概念的“怨”的重视由来已久。孔子提出“诗可以怨”,被汉儒解释为怨刺上政,说明那时的诗教观;屈原以芳草美人自况,以自慰失意,他可说是“哀怨起骚人”的典型;处于文学自觉时代的陆机提出“诗缘情”的纯文学主张,而这“情”自然包括了怨情。于是诗歌创作渐渐离开儒家诗教,摆脱对政治的依附而独立发展。刘勰亦有“蚌病成珠”的说法,认为好的诗歌是郁结和发愤的结晶。齐梁时期最为杰出的诗歌批评家钟嵘在其素有“百代诗话之祖”之称的著作《诗品》中,极大地拓展古来诗“怨”的传统。孔子认为诗歌可以“兴观群怨”,四者排列中“怨”只是排列在最末位的作用,而钟嵘重视诗可以排解怨情作用,把怨诗置于较高品位;且发展“怨”的内涵及其外延。钟嵘发挥了诗“怨”的观点,强调诗歌要抒发怨情,并把它贯彻到具体的作家批评之中。本文我们试以《诗品》以“凄怨”批评的各家作品为例,体会钟嵘以“怨”评诗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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