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3月1日起北京公办学校教师有偿家教将负法律责任
摘    要:3月1日起,北京市新修订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公办学校教师如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将负法律责任,受到处理。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有偿家教  公办学校  北京市  教师  《义务教育法》  办学机构  工作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