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旷课管理谈“以法治班”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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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汉泽.从旷课管理谈“以法治班”的原则[J].教师,2012(24):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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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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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延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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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普通班的学生旷课现象让许多班主任很头痛。班主任不能时刻在班级监督,科任老师不能及时反馈给家长。学生旷课次数多了,班主任处理起来往往费时费力。但不处理又不行,纪律涣散的班级肯定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班主任所愿意见到的。而班主任认真处理、教育了,学生也常屡教不改。其实这种现象反映了学生:旷课前抱着侥幸心理,即班主任可能不会知道,知道也可能不会处理或不会严肃处理;旷课被发现后觉得反正旷都旷了,没有挽回的余地,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这样一来班主任事后的教育处理往往很麻烦,也达不到警戒的效果,所以普通班的学生旷课成为了一种平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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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法治班 处理规则 补过教育 人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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