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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民事二审改判的理由
引用本文:叶反修.略论民事二审改判的理由[J].巢湖学院学报,2002,4(4):16-18,37.
作者姓名:叶反修
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合肥,230009
摘    要: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审查范围的规定与相关的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矛盾,导致人们在二审改判理由的理解上产生分歧。民事二审程序的审查范围应实行严格的部分审查制,二审改判的理由只能针对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关 键 词:民事二审程序  审查范围  改判  上诉请示  全面审查  部分审查
文章编号:1009-0835(2002)04-0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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