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心罚行为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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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际培.校园心罚行为的法律责任[J].教书育人,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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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际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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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苍南灵溪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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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心罚是指在教育过程中,以心灵施暴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惩罚的错误教育方法。具体表现为:讽刺挖苦、嘲笑责骂、冷落排斥、孤立隔离、歧视侮辱、拒绝学生听课学习、公开学生隐私使其当众出丑等等。现在,校园中体罚学生的现象已日趋减少,但心罚却被教师当作一把利剑,用以惩罚那些不听自己教导或自己不满意的学生。心罚相对于体罚而言,是更加残酷的一种精神伤害,其伤害后果是给学生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使学生产生心灰意冷、孤立无援的心境,导致心理和学习障碍;甚至离家出走,出现罪错行为;再严重的则会产生心理疾病,导致精神分裂;甚至出现自杀或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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