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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你的租金给了谁?这是发生在北京的一件真实的事:房客王某与房东石某签订了一份租赁期从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租金为2100元/月的合同。在取得了房东的产权证等复印件后,王某以石某的身份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将此房屋出租给了李某,租期从2005年9月25日至2006年9月24日,租金为2800元/月,押一付三,季度交付租金.李某向"房东"王某支付租金后:见到了持有房产证原件的真房东石某。上当受骗的李某再也联系不上假房东王某,房屋中介也不予解决,李某不得不投诉到消协。经消协调解,由房屋中介退还李某剩余房租和押金共计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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