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VS璩美凤:因裸得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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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静.刘嘉玲VS璩美凤:因裸得福[J].中国新闻周刊,20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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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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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1月16日,“金马奖”颁奖之夜,导致香港《东周刊》停刊的那幅裸照刊登后不到两周,战战兢兢的刘嘉玲受到了国际巨星级的绝密保护,让与会的其他明星不知是怜是妒。 裸照事件的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外,不仅是《东周刊》,也包括刘嘉玲本人。她获得了空前的支持:上千人为她请愿,拥有世界最多读者的华文媒体纷纷报道她的消息,香港特首董建华站在了她这一边。 在香港处于过气状态转而向大陆淘金的刘嘉玲,没想到在2002年末登上各大媒体的封面,而且以劫后余生含泪声讨黑社会的姿态获得广泛的同情与怜惜,并获得了正面评价和意外收获。她代言的广告不但继续选用她,并且提高了报酬;中央电视台的大制作找她担纲;伤害她的杂志已经关张,事件的始作俑者在众人的含蓄点名下也已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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