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改写火车"撞人白撞"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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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智敏.打工仔改写火车"撞人白撞"的历史[J].记者观察(上半月),2006(8):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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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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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铁路是火车专属的行驶线路,一旦发生火车将人撞伤、撞死事故,往往是“撞了白撞”,铁路部门依照惯例,出于人道主义赔偿300元了事,被撞者也往往只能认命。然而,在古城南京,一位来自四川的打工仔在爱子被火车压断左腿后,向铁路部门提出高额人身伤害赔偿要求未果后,他没有放弃,而是将铁路部门告上了当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21万元。他的诉讼,当地法院会受理吗?他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2006年5月12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爱子被火车轧成6级伤残2004年11月26日上午,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镇,来自四川农村的打工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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