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侦查机关刑事和解决定权的正当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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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东.赋予侦查机关刑事和解决定权的正当性分析[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3(4):7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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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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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警察学院侦查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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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刑事诉讼法实施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2012CFX00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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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作为一种新兴的纠纷处理模式,因其独特的制度魅力,引起学界广泛关注。新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侦查机关对刑事和解的建议权,并未赋予侦查机关刑事和解适用的决定权,基于和解行为的实践理性、犯罪"标签化"理论、侦查与和解职能关系、比较法考察、恢复性司法与后现代法治理念等多重视角分析,赋予侦查机关对一定范围的刑事案件和解决定权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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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机关 刑事和解 侦查阶段 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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