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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及其意义
引用本文:武玉琴,王美石,冷文燕.浅议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及其意义[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4(12):10-12.
作者姓名:武玉琴  王美石  冷文燕
作者单位:北京律和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于2014年8月31日公布,引起业内对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的美好憧憬。本文认为,三地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其积极意义在于可以在这三个法院的基础上,跨省管辖辐射周边地区,为将来设立最高司法水平的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打下基础。但由于法律制度层面的限制和我国的国情,此举仍处在制度探索阶段,这类知识产权法院仍属于地方性质的法院,且没有必要全面铺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法院仍任重而道远。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法院  统一  地方  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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