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赖保护原则在司法审查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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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银超,袁勇.论信赖保护原则在司法审查中的适用[J].许昌学院学报,2005,24(6):143-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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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银超 袁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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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许昌学院,社科部,河南,许昌,461000 2.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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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有权机关保护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因信赖行政行为而期望得到的合法或合理利益,所应遵循的行政法原则。作为当前我国行政法理论与制度中的重要原则,行政法之信赖保护原则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在诉讼活动中适用信赖保护原则,是实现其价值和作用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法院提升自身地位,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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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法 信赖保护原则 利害关系人 信赖利益 司法适用 |
文章编号: | 1671-9824(2005)06-0143-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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