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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指事字
引用本文:孙建元.《说文》指事字[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3).
作者姓名:孙建元
摘    要:本文讨论《说文》中的指事字。 讨论《说文》指事字,应以《说文》所列字头为对象,同时参照甲、金文。这是因为: (1)《说文》所列字头,绝大部分是小篆。它与隶变以后以基本笔画为构件的今汉字比较,结构上根本不同。与甲、金文比较,它虽然在本质上同它们一脉相承,保持着由象形构件组成的结构特点,但是并没有字字沿袭甲、金文的形体结构,有些字已经发生了变化。如“箕”宇,甲文作“H”,系象形字;小篆作“箕”,从竹其声,系形声字。 (2)小篆由于“引长书写”的原因,同甲、金文比较,有些字的结构并未发生变化,只是由于笔势变化较大而造字本意被湮没了。后人未见甲、金文,又据篆体臆说,难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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