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取得时效制度的经济根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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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华子,徐艳兵.论取得时效制度的经济根源[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24(4):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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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华子 徐艳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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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47 2.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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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人类社会古代取得时效制度产生的原因来看,取得时效是统治阶级用来鼓励人们充分使用他人的废弃物,以达物尽其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前我国农村存在的抛荒土地现象是取得时效赖以产生的经济根源。市场经济的秉性要求合符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取得时效制度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了一个自发配置资源的自动机械,通过这个机械,闲置的财产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配置到需要它的人手中,以达“物尽其用,财尽其效”,这正是市场配置资源规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基础,我国个人财产的取得时效应该在民事立法中率先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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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取得时效制度 经济根源 法律制度 农村 市场经济 资源 个人财产 |
文章编号: | 1005-3638(2003)04-0036-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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