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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此拥有“物权”
引用本文:叶馨.我们从此拥有“物权”[J].今日科苑,2007(9):95-96.
作者姓名:叶馨
摘    要:住宅建设用地70年使用期满,有产者可自动续期;建筑遮挡采光,可讨“阳光权”;邻居装修扰民,隔壁维权有据;农村宅基地,买了也无效……近日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了我们拥有哪些“物权”,告诉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教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纠纷……

关 键 词:物权法  农村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期  住宅  采光  遮挡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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