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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小学教师侵权行为谈如何加强教育法治制建设
引用本文:柳倩华.从中小学教师侵权行为谈如何加强教育法治制建设[J].教学与管理,2002(8):29-31.
作者姓名:柳倩华
摘    要:一、概念分析 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行为。这里包含了四个要素:第一个是行为的主体,指的是加害人,在这里指公民和法人;第二是行为的客体,“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他人”在这里除了公民和法人之外,还包括国家;第三是行为的原因,是一种不法行为,包括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不法行为;第四是行为的结果。行为的主体对客体造成了伤害,并要承担民事责任。一种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要满足四个条件:①须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②加害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③加害本身具有违法性;④行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

关 键 词:侵权行为  中小学教师  教育法治  “他人”  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  不法行为  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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