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必须“姓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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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叔明.校长必须“姓教”[J].中小学管理,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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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叔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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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崇文区李村小学!10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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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校长以主要精力抓教学工作,这一命题已为大家充分肯定并形成共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形势给学校工作提出了新内容、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校长要不要以教学为主,能不能以教学为主,又怎样以教学为主呢?问题与对策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是由学校的特殊职能决定的,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正因如此,作为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的校长,坚持以教学为主,就是毋庸置疑的了。众所周知,学校教育要服从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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